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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留置权再设立质权谁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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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能。依法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能取得所有权,因而也不能进行买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规禁止或者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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