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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聘用合同(5篇)

来源:步悠美食

教职工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140125

  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_(通常为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为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任)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_____个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纪律,有权对甲方的违规安排提出批评、申诉、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均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人个人账户。

  2.乙方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产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任)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工作纪律、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读职、营私舞弊、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严重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学校调整布局或减少人员编制时,可依程序精简人员。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简时,乙方应该服从。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第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疾病的;

  (5)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其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给甲方带来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较大损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据本条第3、6项及第5项的第(1)、(2)目解除合同时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续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3.甲方因教育教学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4.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赔偿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人被聘用(任)者人事档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无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批准单位: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公办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合同的内容,涉及到《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教育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签仃前,双方都要熟悉相关规定,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既合理又合法。

  2.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合同要体现的一个重点,必须贯穿在整个合同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规定;《教师法》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教师法》第7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根据《教师法》第的规定,教师应当展行的义务是:

  (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草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约定教职工个人缴费内容。

  第一,不得对新招录的教职工收取财源建设基金、保证金等费用;

  第二,也不得在录用后向教职工收取试用期风险金、培训费、抵钾金、保证金等费用;

  第三,在实行聘任制过程中,不得把缴纳集资费、接受学校借货等作为聘任的前提条件。

教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路____弄___号___室

  户口所在地:__区__路__弄__号__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和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文件精神,以及《_________________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教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办园需要聘用乙方到如皋江镇幼儿园担任保教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暂定壹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间,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乙方须遵守长江镇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合同期间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负责乙方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并对其思想、工作表现等实施考核和奖励。

  3、创造条件,鼓励乙方在业余时间参加文化业务进修,乙方参加函授或考试期间由甲方安排人员为乙方代课或代职,学习及代课(职)人员费用原则上乙方自理,乙方如学有专长且能学以致用,成果明显,甲方可给予适当奖励。

  4、 聘用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但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或其他类似情况的可随时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乙方的责任。

  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②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③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失职,造成后果的;

  ④不遵守园规园纪,不能完成保教、教科研及相关工作任务的;

  ⑤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的;

  ⑥有其他严重违背师德规范言行的。

  5、 聘用期满,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身体状况,考虑是否继续聘用乙方。

  乙方:

  1、 受聘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长江镇幼儿园的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受聘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在全镇范围内的工作安排。

  2、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积极参加幼儿园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其他保育教育、教育科研活动,服从分工,与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保教工作。

  4、 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薪酬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四、乙方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协定如下:

  乙方在受聘期内必须完成承担相应的保育教育、后勤服务及其他工作任务,具体的课职务由甲方根据长江镇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下达。乙方应依据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甲方根据保教工作要求和量化标准,每学期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

  五、乙方聘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1、 受聘期间,甲方发给乙方工资、津贴、奖金总额不低于每月1200元人民币。

  2、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承担集体负担部分的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由乙方自己缴纳。

  3、聘期内乙方享受本园长期受聘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教育工会发给会员的福利除外)。

  乙方聘期内如患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从事正常的保教工作 ,须离岗休息,生病期间待遇另定。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法律部门鉴证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单位存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

  年 月 日

教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第二条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教师职务年级_______________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受聘人员有统一调度管理权。

  (二)对乙方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有处置权。

  (三)对甲方规定的招生实习期乙方表现消极违反纪律不服管理的,甲方有权解聘。

  (四)在受聘期间确保乙方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工资、奖金。

  (六)乙方上岗前有责任,义务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第五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协议规定的待遇。

  (二)对内部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行为有举报权。(公司将为举报人保密并视情给予相应奖励。)

  (三)对教学管理的不科学不合理制度、措施,有建言权。

  (四)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协议的相关规定。

  (五)完成甲方安排的招生和上课任务,严格执行班主任责任制,确保所带班级学生人身安全。

  (六)主动及时如实以收据形式向总部上报所带班级级学生人数及情况。

  (七)积极主动的参与辅招生、管理、授课,服从负责人的统一安排,管理。

  (八)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规定,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有关信息。

  (九)违反甲方规定的相关制度,造成后果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自负。

  (十)乙方在上岗前有义务认真接受甲方提供的任何相关培训。

  第六条劳动待遇

  (一) 提供住宿,学习用品,个人生活用品自行解决(乙方在不熟悉情况下可以请求甲方帮忙解决)。

  (二)基本工资月底薪1000元+奖金,奖金额至少为200元上不封顶(乙方必须完成甲方规定的相关任务在甲方确认达到所要求的任务后,酌情给予相应奖励;若乙方未完成甲方规定的有关任务,工作期间不服从管理,违反甲方的相关规定甚至触犯国家法律,甲方有权拒绝给予奖励和支付基本工资)。

  (三)基本工资在招生结束后每隔十天发放200元,其余待教学活动结束后结算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权擅自辞退乙方(若乙方没有违反甲方的有规定和国家法律),否则应发给乙方基本工资500元并报销车费。

  (二)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一个星期内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乙方不发任何劳动报酬,对中途违约的,乙方无条件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

  (三)乙方违反管理制度或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规定提出赔偿。

  (四)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造成的事故,责任全在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严重违反规定甚至触犯国家法律的甲方将依法把责任人扭送机关。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骄子教育培训中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教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29号)文件精神和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教职工聘用合同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_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7、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为准。

  8、《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9、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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