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的权能:处分权能;请求履行的权利;接受履行的义务;请求保护债权。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行使检查、监督权。这便于贷款人及时掌握借款人的偿还贷款的能力,以便及时作出反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