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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和在编的区别有哪些

2021-01-10 来源:步悠美食

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和在编的区别在于:合同制教师缺乏长期稳定就业保障,工资由学校财务发放,福利不固定;而在编教师拥有长久在校教书的保障,工资由教育部统一发放,享受固定高比例的五险一金和其他福利。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和在编的区别在于:

1、在编属于学校编制内人员,通过试用期之后,不犯错误一般不会失业。而合同制教师就没有长久在校教书的保障,合同到期学校可以根据教师能力和具体岗位需求来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合同制和在编的工资发放方不同。在编教师是由教育部统一标准,统一发放工资。合同制一般都是学校财务发。

3、享受福利不一样。在编教师五险一金一般比例都是固定而且比例很高。其他过年过节福利也有的。而合同制教师一般不缴五险一金之类,而福利则不固定了。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制下工勤人员的权益保障及合规要求

劳动合同制下,工勤人员的权益保障及合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工勤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内容,确保工勤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其次,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工勤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其基本福利和社会保障权益。此外,用人单位还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合规要求,确保工勤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健康。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制下,工勤人员的权益保障及合规要求是为了维护工勤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结语

劳动合同制下,工勤人员的权益保障及合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内容。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基本福利和社会保障权益。同时,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合规要求,确保工勤人员的安全、健康。维护工勤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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